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收悉加拿大2006年06月01日如下信息:
修改食品药物法规的法规(1014–葡萄酒标准)
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份申请,它要求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补充的食品成分及食品添加剂,以便加拿大葡萄酒生产商执行一套国际上认可且其它国家准许的制酒方法。此外,在保持加拿大销售产品安全的同时,该申请还要求修改葡萄酒说明,以体现当前的葡萄酒生产规范。该申请还要求提高葡萄酒最大酸性挥发度的许可标准。我们曾从安全及有效性的角度,对补充这些食品成份和食品添加剂,及提高酸性挥发度准许标准进行过评估。现有数据支持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以及提高酒酸性最高挥发度标准的安全及有效性。
因此修改食品药物法规,更改葡萄酒说明,允许在造酒过程中按规定标准使用上述物质,并将酒酸度最大挥发标准由0.13%提高到0.24%。
本补遗通报(最终法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canadagazette.gc.ca/partII/2006/20060531/pdf/g2-14011.pdf or requested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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