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统一使用地理标志工作,昨日,吉林省长白山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推进组在长春召开吉林长白山矿泉水统一标志工作会议。
会议公布了吉林长白山矿泉水统一标志的样式和使用的原则及要求:在受保护的抚松县、靖宇县、桦甸市等16个县(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并且产品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企业可以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使用专用标志资格的矿泉水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统一使用“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名称;待“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后,统一执行这一国家标准。
从6月15日开始,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会,对符合使用专用标志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检测,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统一上报。
统一标志对于进一步开发利用好长白山矿泉水资源,做大做强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