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和《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两项国家标准日前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这两项标准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GB/T8897.3是《原电池》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
《原电池》系列标准分共为5个部分:
GB/T8897.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
GB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T8897.3《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8897.5《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GB/T8897.3-2006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7168-1996《锌银扣式电池》;轻工行业标准QB/T2389-1998和QB/T3747-1999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