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制定《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行业》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三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明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征求意见稿)
3. 《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行业》(征求意见稿)
5. 《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征求意见稿)
7. 《清洁生产标准 平板玻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