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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行业标准化进程

浏览记录量:263 写作者:2008-4-11 9:17:02     原因:九州酒报 来原: 時间:2008-04-11 【字号:
    近年来,我国酒类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众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困扰行业的问题。在本次召开的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着重指出,下一阶段,四个方面的问题有必要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需要积极寻找应对的方针和解决的办法,从而为企业壮大、行业发展铺平道路。 

    标准化进程:要倚重企业的力量 

    王延才表示,随着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强化和细化,标准对行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应引起行业关注。近几年,中酒协直接起草,或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讨论、修改的标准就达几十个,这些标准基本可以分为四类:一是行业管理基础标准;二是原料和产品标准;三是专业装备标准;四是职业技能标准。这些标准的制订和修订,预示着今后国家对行业发展的标准化、职业化程度非常重视。各级协会和企业应立足于行业实际提出意见,使标准既具有先进性,又能顺利地执行,促进行业的发展。 

    标准化进程对于酒类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去其在规范企业生产、净化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王延才还特别提到,中国白酒目前在世界市场上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这一现状是与白酒悠久的历史、精良的工艺所不相符的,之所以形成这种反差,与长期以来白酒领域的标准体系不够完备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白酒要提升其国际地位与影响力,就必须加快白酒产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而制订完善独立的行业标准,就是这一进程的重要先决条件,只有从“轨道”上先与国际接通,才能保障中国白酒畅通无阻地驶向国际竞争的广阔领域。 

    他强调指出,目前,行业内各种标准的负责机构各不相同,但无论是国际大标准还是细分行业的小标准,都是要以推动行业发展为主导。 

    为了更有效地达到这一效果,中酒协在各标准的起草过程中,鼓励企业参与其中,并且要高度倚重企业的力量来确保标准的制定能够与企业、行业实际情况相适应,使新的标准一经出台便能收到立竿见影、推动行业向前发展的效果。 

    王延才介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6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的要求,中酒协将在2008年组建3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6个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即: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燃料乙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以协会为主,在食品工业管理中心领导下组建全国食品标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对于这些标委会的建设工作,王延才认为应该坚持以企业为主的思想,作为啤酒、葡萄酒、黄酒以及根据香型划分的几个白酒分标委会,都要在行业内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权威企业承担,挖掘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标竿作用,同时也给其他企业一套既有指导意义、又有学习提升空间,同时紧密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的标准体系。 

    年份酒管理:让行业受益是最终目的 

    另一个值得行业关注的是“年份酒”问题。王延才指出,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年份酒要加强管理,目前方案在制定中。目的是规范年份酒生产,为消费者负责。酿酒企业在“年份酒”问题上应慎重而行。 

    众所周知,目前市场上的年份酒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情况,也许从初期阶段来看,某些企业可以借助不规范操作从年份酒上获益,但必须看到,酒类商品的卖点、诉求点是有限的,而年份酒来源于“酒是陈的好”这一传统认识,其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是强大而持久的,但如果不对其市场情况加以规范治理,那么随着消费者理性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这一持续性卖点将面临夭折的危险,同时也有可能对行业的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连“酒是陈的香”这一古语尚且靠不住,好酒的卖点还能出自哪里? 

    所以,王延才详细分析了管理年份酒的方针和思路,对于年份酒,最关键的问题是落实到管理细则,一是制定标准,在标准上不仅要有对年份酒的标规,即叫法的规范,为什么是这个年份?要有统一、明确的衡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用于监测的理化指标,二是企业管理,即生产企业在管理上应设定方法,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以解决如何去确定年份的问题。 

    通过以上两大措施,从行业环境和企业内部同时对年份酒加以规范,才能切实有效的保证年份酒走上健康积极的发展方向,王延才介绍,对于鉴定方法,在“中国白酒169计划”中已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不久的将来就将直接作用于行业。 

    除此之外,王延才还提出,应该加强对于年份酒的认定工作,生产年份酒的企业要对包括年份长短在内的产品情况进行详细的上报,做到统一注册在案,以便于统一监管。他推测,随着国家对年份酒关注力度的加大,未来或将出现质检等管理部门到厂检测的情况,所以年份酒生产企业应对此格外关注。 

    王延才表示,要保证管理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也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年份酒对于酒行业的巨大市场意义,避免伤害坚持规范生产的企业利益,而其最终目的,则是让行业从中受益,通过规范管理、自我约束,使“酒是陈的好”这句老话焕发出新的活力。 

    啤酒瓶问题:行业和消费者利益并重 

    对啤酒行业而言,王延才认为,啤酒瓶问题是啤酒行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存在分歧意见大,不但玻璃瓶制造业和啤酒行业的立场和意见不同,就是在啤酒行业内,企业间的意见也有大的差异。王延才指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对《啤酒瓶》标准修订的立场既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要从啤酒行业实际情况出发,保护行业利益。 

    就此,王延才将话题延伸到了目前备受行业关注的电子监管码问题上,并向行业提出了中酒协的立场。他指出,电子监管码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利益有着积极意义,但由于行业特点的多样化,电子监管码在啤酒行业实施过程中存在巨大困难,一方面是啤酒企业的规模化生产,使得在每瓶产品上打印电子监管码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另一方面,经过市场调研了解到,若商标印刷厂进行设备更新,其投入将高达几千万元,给厂方造成巨大压力。因此,中酒协正积极与政府沟通,建议将啤酒产品的电子监管码从“瓶”转化成“箱”。 

    王延才表示,行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样重要,任何一方利益受损都不利于行业的壮大发展,所以同时保障行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既是一种对彼此双方负责的态度,也是对行业未来发展大势的认真态度,即便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也必须通过调研工作和技术研究,结合协会在政府部门和生产企业之间的协调,将之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c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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