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运动已成为竞技体育、群众健身、学校教学最广泛的运动项目。按其品质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根据球的制作工艺分贴皮球和手缝球。篮球按其大小分7号、6号、5号;足球分5号、4号、3号;排球分5号、4号、3号。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足、篮、排球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足球、篮球、排球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山东、江苏、河北、广东、天津、河南、辽宁、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6 %。其中抽查了12 种足球,抽样合格率为50%;抽查了21种篮球,抽样合格率为95.2 %;抽查了5种排球,抽样合格率为 100 %。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较好;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外观质量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足球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标准要求手缝足球的缝线整齐,外漏线不得超过1.5毫米。外漏线过长,导致沙粒、土粒容易进入足球外胎,从而对内胎产生损伤,在使用中就会出现破损、甚至曝胎。
二是圆周值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足球产品圆周值大于规定要求。标准中对各种球的圆周大小做出规定,如足球的圆周值应在675-710毫米。圆周值不合格的球,使用起来不容易控制,其运动轨迹会产生过大的偏离。
三是重量不合格。标准中对各种球的重量规定了一个范围值,如篮球的重量应在567-665克。重量不合格的球,使用中会影响弹性。抽查中有个别篮球产品重量不合格。
四是气密性不合格。气密性是球类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标准规定间隔24小时,球内气压下降率不得大于15%。抽查中有个别足球产品气密性严重漏气。气密性不合格,球就会漏气,不能正常使用。
五标识标注不规范。标准对球类产品的标识标注有明确的规定。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重要途径,标识不规范就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包装上无任何生产企业的厂名、商标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进一步促进我国足球、篮球、排球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足球、篮球、排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 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篮球 长虹 7#2006-03
2 南京三瀛运动器具有限公司 篮球 CBA全明星 7#2005-03
3 上海制球联合公司 足球 火车 5# 2006-04-10
4 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足球 Star(世达) 5#2006-04
5 福建星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篮球 斯伯丁 7#2006-02
6 天津南华利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篮球 全兴 7#2006-02
7 无锡昆达制球有限责任公司 篮球 世霸 7#2004-09-30
8 上海兰华制球有限公司 排球 Lanhua 5# 2006-04-03
9 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排球 泰山 5#2006-02
10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篮球 红双喜 7#2006-04-04
注:排名不分先后。
足球、篮球、排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廊坊市福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足球 奥赛斯 5#2006-03-15圆周,质量,做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