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2-13日,由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并参与起草的《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茶饮料》、《茶浓缩液》、《速溶茶》四项标准的课题组会议在京召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饮料分委会主任委员赵亚利出席会议并主持了会议。
《豆奶(豆浆)豆奶饮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协会网站公示
作为标准起草单位的百事公司、维维集团、杨协成公司、北京豆制品公司、杭州豆制品公司、光明集团金澳公司均派员到会,并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地审核把关。
会上,大家对产品分类和定义的分歧较大,经过激烈地讨论,最终达成一致,确定了豆奶(豆浆、豆乳)、调制豆奶(豆乳)、豆奶(豆乳)饮料/大豆饮料的产品分类,其中豆奶(豆浆、豆乳)是指以大豆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不允许添加除食糖和食盐外的其他食品辅料,尤其对传统豆浆产品。而调制豆奶(豆乳)和豆奶(豆乳)饮料/大豆饮料是指以大豆及大豆制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允许添加食品辅料,其中豆奶(豆乳)饮料/大豆饮料的大豆固形物含量可相对较低。
此外,考虑到市场现状,比如以黑豆为原料的产品,课题组对标准中感官要求的外观色泽作了相应调整;同时也对豆奶(豆浆、豆乳)和调制豆奶(豆乳)的脂肪指标进行了调整。由于对需要冷藏贮存、保质期较短的产品的微生物要求不能等同于长保质期的产品,因此,标准中明确了该类产品微生物指标参照GB271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定型包装产品的要求执行。
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或个人于截止日前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
《茶饮料》国家标准为饮料新品研发提供空间
《茶饮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已持续了三年时间,期间不断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特别是用较长的时间研究奶茶中茶多酚的检测方法。此次课题组会议后将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
通过半天紧张激烈的讨论,课题组对标准文本作了如下重要修改:“理化指标”中对低糖和无糖产品进行规定,其中“低糖”类产品要求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超过4.5%;无糖产品应符合GB13432《预包装特殊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另外,考虑到“低咖啡因”的产品市场发展趋势,经讨论,标准中增加了对该类产品咖啡因的指标要求。
本次会议前,“奶茶中茶多酚的检测方法”工作小组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因无法解决奶茶产品中的低含量茶多酚检测误差问题,新的检测方法未引用到标准中,课题组决定本标准执行原《茶饮料》行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在方法的摸索过程中,统一、娃哈哈、康师傅、大闽四家企业在协会的组织下付出很多,虽最终未能成功,但为企业的内控和今后方法的摸索积累了很多数据和经验。突破奶茶茶多酚的检测方法仍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需要设立专项研究课题。
《速溶茶》和《茶浓缩液》行业标准课题组会议
此次标准工作会是两个标准课题组成立以来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牵头下,福建大闽公司和深圳深宝华城公司分别负责《速溶茶》和《茶浓缩液》的起草和执笔工作,并在会前完成标准的草案,此外:康师傅、联合利华作为饮料生产企业,浙江茗皇和福建仙洋洋作为茶粉和茶浓缩液生产企业也参加了标准课题组。
会上确定了两项产品标准为食品原料标准,标准名称更改为《食品工业用 速溶茶》和《食品工业用 茶浓缩液》。另外,也对草案中两类产品的产品定义和分类、茶多酚、咖啡因以及卫生指标进行了调整,并要求企业提供茶浓缩液的可溶性固形物、茶多酚、咖啡因的检测数据。
课题组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协会也将组织在技术工作委员会范围内征求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夏)